永春县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

作者:本站发布机构:本站发布日期:2016-11-30
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,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,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,永春县煤炭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,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。

一是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。各煤矿必须在4月30日前,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修订,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、可操作性。

二是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工作。县煤管局将从“永春县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”中抽调有关专家,协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应急预案进行要素评审,并提出评审意见,煤矿应按照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预案。

三是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备工作。各煤矿的应急预案要在批准实施后30日内向县安监局、煤管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。

四是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、演练工作。各煤矿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,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、避险、自救和互救知识;要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,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,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,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;要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,并建立使用状况档案,定期检测和维护,使其处于良好状态。

五是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。县煤管局将对各煤矿的应急预案的编制、评审、发布、备案、培训、演练和修订等工作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,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。